2016年度卫生系列
高级职称材料整理及报送的通知
一、提交材料说明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和个人联系电话。(第14页内容由本处室负责人填写,经人事部门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
2.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50份,统一用A3复印纸,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以本人名字保存并发送到22079543@QQ.COM邮箱。
3.最高学历证书及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不需提供)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及毕业证丢失的,须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带人事档案。以硕士、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者,须同时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中专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者须同时提供中专和大专毕业证。以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5.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
6.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准考证原件。
7.申报医、护专业须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
8.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有效证件。学时规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1〕22号)执行。
9. 根据豫卫人〔1998〕26号、豫卫医〔2009〕22号、豫卫办〔2011〕71号文件规定,属于到农村定期工作选派对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派驻人员,提交《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样表见豫卫办〔2011〕71号文件附件)。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证书及鉴定材料原件。提供的论文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译文。任现职期间发表被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科研部门或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内容包括期刊名称、刊号、发表时间等信息)、收录证明、评审当年影响因子。论文、著作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注意:
1.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推荐报告1份(要写明申报人符合哪些条件,字数不低于800字)和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字数不低于1500字)。
2.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3.不在评审条件的业绩不需提供,如专利和申报副高级的著作。
4.聘任证书聘期过期或需换新的,及时把聘任证书交人事处办理。
二、请按以下顺序排列并检查提交证件及书目,应与评审简表一一对应:
1.依次为任职资格证、聘任证、相应的执业证、注册证、毕业证、外语合格证、继续教育学分证书、《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考试准考证,并用蝴蝶夹左上角装订(所有证件不要外皮)。
2.按市卫生局要求,“个人所获荣誉”只接收市厅级综合表彰以上的荣誉证书原件,按简表上填写顺序排列并装订。
3.论文、论著要求按照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依次排序,并在封面右上方用红色圆珠笔依次标注 ① ② ③ …。论文需在目录及书中划出标题及个人姓名,将所在页的旁边一页折叠(以书上方露出小角为宜),检索页夹在论文标题所在的目录页;论著需将本人所编著章节折叠并附出版社字数证明,检索页粘贴在封皮内页。
4.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结项证明等要求按照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依次排序并装订。(科研成果证书必须与鉴定证书或文件装订在一起)
要求:所有证件均需按《评审简表》上的填写顺序装订。所有材料都要求用较为结实的档案袋装,争取所有参评材料一袋装完,并在封面上粘贴清单。
三、时间要求:
请各位参评人员于10月20日(周四)全天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附件:
1、
评审表样表.doc
2、
评审简表样表.doc
3、
真实性保证书.doc
4、
职称晋升相关表格填写说明.doc
5、
鉴定论文表.doc
6、
材料袋封面.doc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