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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受理须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4-19 】 点击:

学历认证受理须知

河南省学历认证中心:2011年5月1日,单位新迁到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东南方向,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主楼的西南角二楼,到达附近的公交车有114路、43路、47路、K115路。学历认证部的24小时语音电话是65796015,有关学历认证的所有材料挂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事指南”—→“学历认证”。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咨询电话:010-82332257客服邮箱:xlrz@moe.edu.cn

军队院校毕业证学历认证所需材料

(简单说,毕业证封皮带“八一”字样)

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学历认证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都能受理。范围为: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二、所需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总类为:

①填写完整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的加盖学校红章的毕业院校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录取审批表不受理缩印件)。

③毕业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需留下院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④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包括封面,内容页3页),或本人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按学历证书类型区分,认证所需材料为:

(一)认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前的普通全日制证书提供:①②③。

2.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后的普通全日制证书提供:①。

3.受理后教育部通知提供补充材料的证书,在提供材料①的基础上,会电话或短信通知提供:②③。

(二)认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入学时间在1985年之前(包括1985年)成人毕业证书需提供:①③。

2.入学时间在1986年及1986年之后,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前的成人毕业证书需提供:①②③。

3.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后的成人毕业证书提供:①。

4.受理后教育部通知提供补充材料的证书,在提供材料①的基础上,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补充提供:②③。

5.成人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的毕业证书,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三)认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2.卫星电视师范类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④。

(四)认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五)认证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1.网络教育专科、高中起点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2.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学历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六)认证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军队院校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七)认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毕业证书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三、认证周期

1.河南省内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认证时长一般为20个工作日(受理当天,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工作日)。

2.河南省外高校1991年后颁发的毕业证书认证时长一般为20个工作日左右,如遇证书信息与学校上报数据不符等特殊情况进入核实状态,则认证时间会相应延长。

3.河南省外高校199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由于认证程序繁琐无法确定出结果日期,请申请人慎重办理。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学历认证必须持所需材料到本中心办理(可代办)。不接受传真件、邮寄件认证业务申请。

2.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到毕业院校补换毕业证明书)。

3.请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材料提供不全不予受理。

4.如遇毕业证书遗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特殊情况需要按照前述“所需材料”的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5.如遇毕业证书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的,请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红章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

6.如遇毕业证书姓名与身份证不符的,请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7.学历认证申请人如遇电话通知提交补充材料,请于接到通知起2个月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

五、复议申请

1.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异议,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到认证办理地点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学籍证明、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3.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份的自考办证明。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领取

1.认证进度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2.当查询学历认证完成后,选择认证结果自取者,凭发票原件领取认证结果(可代取)。如遇发票遗失,由认证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不可代取)。

3.当查询学历认证完成后,选择认证结果邮寄者,可通过EMS号到邮局网站查询邮寄进度(http://www.ems.com.cn)。

河南省内新设五个学历认证受理点

我中心在信阳等5地市设立5个受理点,以便更好地向广大群众提供学历认证服务,方便广大群众就近办理,。

受理点办公地址联系人办公电话

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东门四楼教学科)方老师0376-6391906

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学历认证部)杨老师0370-3226882

许昌学院招生就业处(校内C座一楼就业中心大厅)庄老师0374-2968817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西校区科技楼一楼东门就业大厅)马老师0377-63513787

洛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科(校内一号楼205室)翟老师0379-6552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