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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3-01 】 点击:

一、负责制订人事改革方案,负责学校及三所附院人事编制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做好人事政策咨询。

二、负责制订年度用人计划及全校人事调配工作。包括各类人员的调入、调出及校内调整,新进人员的人事、编制手续办理、转正定级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上报工作。

三、负责人才招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落实好各项引进人才待遇;负责教师攻读学位人员的选拔、报批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考勤、奖惩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职工出国(境)、探亲、旅游审批及教职工辞职、离职、辞退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教师访学、进修、挂职、实践锻炼等选拔、检查、考核工作。

五、负责做好人事信息系统、职称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六、根据上级职称政策,不断修订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办法,做好各系列高、中级职称推荐工作;做好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和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做好各系列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做好聘后管理、任期考核和材料归档。

八、起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文件,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负责“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及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等级考核并按政策设岗聘用。

十一、负责全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和修订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收集、鉴别、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归档整理和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职称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