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主管校长负责,全面领导人事处的人事人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工奖惩、师资管理、职称评聘、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准确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和学校领导班子决议,带领全处同志为教学科研一线服务,创造性地做好人事处各项工作。
三、研究提出学校人事人才、工资福利、师资队伍建设、职称改革等方面的改革思路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人事处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学习工作,指导和帮助全处同志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