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有三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人事科、劳资科。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
二、制定用人计划,做好人才引进、管理、培养、使用、服务等工作。负责全校人员人事调配、岗位设置及办理职工辞退、辞职等工作。
三、负责全校(含三所附属医院在编人员)副科级干部及以下人员年度考核及请销假审批工作。
四、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体检、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校(含三所附属医院在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和工勤技能等级考务、评定、聘任等工作。
六、负责全校(含三所附属医院在编人员)人事、编制、职称、工资、社保等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指导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校(含三所附属医院在编人员)副科级干部及以下人员工资,学校副科级干部及以下人员奖励性绩效、社保等调整和核定执行工作。
八、负责全校(含三所附属医院在编人员)科级干部及以下人员退休办理工作,做好抚恤工作。
九、负责学校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十、负责学校人事、工资等各类统计、报表及法人年审、残疾人保障金年审上报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含三所附属医院在编人员)副科级干部以下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利用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电话:0377—63526329
人事科电话:0377—63526328
劳资科电话:0377—6352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