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6〕67号)精神,以及省、市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高、中级职称资格评审推荐和以考代评中级竞聘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符合本年度高、中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2026年12月底以前通过考试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资格且符合中级职称聘任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先由所在部门初审,经部门负责人在评审简表(2026新版,详见附件)上签字盖章后,报校人事处。
三、提交材料
1.相关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毕业证(最高学历、在职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
2.业绩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项目、成果奖、专利等证书及鉴定材料或文件。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和字号验证”的检索页,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应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成果奖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原始材料;科研项目完成指研究成果已结项验收或通过鉴定,应提供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结题验收报告、结项证书或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和学校原始申报材料及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知识产权须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询打印的检索页,同时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和成果转化应用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根据2025年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后下发的《关于补充〈南阳医专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暂行)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自2026年起,论文限收4篇;市厅级及以下项目、成果限收5项;技能竞赛类奖项中,国家级、省级计一、二、三等奖,市厅级计一、二等奖,校级计一等奖。
3.2026版评审简表2份(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至学校公开展示材料结束之日。
2.证件排列顺序依次为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毕业证、学位证,并在左上角用长尾夹装订(证件不要外皮)。
3.荣誉证书按评审简表上填写顺序排列,并在左上角用长尾夹装订。
4.论文、论著按评审简表上填写顺序依次排序,并在封面右上方用红色圆珠笔依次标注 ① ② ③ …及所在页码。论文需在目录及正文中划出标题及个人姓名,并将所在页的旁页折叠(以书上方露出小角为宜);论著需将所编著章节折叠并附出版社字数证明。
5.科研奖励、项目、知识产权等按评审简表上填写顺序依次排序,并用长尾夹装订(科研奖励证书必须与鉴定证书或文件装订在一起)。
五、时间安排
11月4日(周三)全天在仲景西区行政楼512接收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