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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上半年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4-23 】 点击:

关于2025上半年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市及学校职称初定相关规定,我校2025上半年职称初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初聘、考核认定、转评初级职称条件人员。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职称,如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卫生、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业),不得实行职称初定。

二、申报条件

在我校工作满6个月且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技能人才,实习期满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自主申报,通过考核认定取得初级职称。

申请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不属于职称评聘范围的单位、人员,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工程技能人才除外),不得进行职称考核认定。

三、申报程序

4月24日—4月25日,符合条件人员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人事处通过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为申报人创建账号。

4月26日-30日,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提交纸质材料:①《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通过职称申报系统下载,A3纸双面打印对折);②学历证及认证报告、学位证申报初定高校教师系列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均需原件

四、时间安排

430日(周)全天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人事处赵丽老师。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