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张仲景国医大学复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持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特向海内外诚聘优秀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中原学者等优秀顶尖人才。
(二)医学类专业(具体专业由学校认定)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相关待遇
(一)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中原学者等顶尖人才和急需专业人才及专业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待遇面议。
(二)博士研究生
1.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待遇
人才类别 |
学校类别 |
安家费 (万元) |
购房补贴 (万元) |
科研启动经费 (万元) |
南阳市人才补贴 (万元) |
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教授 |
国内博士研究生 |
50万 |
30万 |
按《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宛医专研字﹝2015﹞1号)文件执行 |
18 |
急需专业博士研究生 |
30-40万 |
30万 |
18 |
2.配偶为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满足学校发展需求且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一事一议实行人事代理安排在学校工作。安排家属工作的,博士服务期延长四年。
3.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副教授从到校工作之日起,按四级教授绩效工资发放五年,五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工资及相关待遇;博士研究生到校后,从到校工作之日起,按七级副教授绩效工资发放五年。入编后若符合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学校可直接推荐上报。
4.博士研究生毕业到校工作满一年,经组织考核优秀的可直接聘为院系科研副主任(正科级),享受相关待遇。
5.博士研究生从到校工作之日起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博士津贴。
6.博士研究生到校后学校安排博士公寓;若不要求安排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
7.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研究生,分别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若申请学校提供住房,只能享受一套。
8.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9.来校工作后,根据南阳市《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宛办〔2021〕32号)政策,经审批后,可享受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3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补助)。
三、办理流程
人事处审核资格→校长办公会研究并确定具体岗位→签订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办理编制手续→到校工作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雪枫西路1106号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377-63526328
电子邮箱:rsc63526328@126.com。请投送电子简历的应聘者务必在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加注“博士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等信息,同时在附件中提供学位、学历、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信息。
详细信息请登录学校网址:www.nymc.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