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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工勤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10-12 】 点击:



校属各部门(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评聘申报推荐(暂行)办法》(宛医专校字〔2019〕148号),现就2026年度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包括在编、人事代理及劳务派遣人员;附属医院在编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

二、工勤岗位等级晋升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二)晋升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

2.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有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个人申报

符合基本任职及晋升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学校人事处联合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学校评审

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人员日常表现、技能水平、业绩能力开展综合评审,拟定推荐人选,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研究。

(三)公示与聘岗

对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办理聘岗相关手续。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时间计算标准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工龄满30年,及各类表彰获得时间,均计算至评聘当年的9月30日。

(二)申报限制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学校取消申报资格的人员;

4.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形。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1份(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取得的工勤资格证书、表彰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受理时间:2026年10月15日(全天受理)报送至人事处422办公室,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附院人员由附属医院人事科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