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等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文件执行。上级分配给我校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师各1个推荐名额。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绩业绩;坚持面向基层,突出一线教学;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所在单位公示、学校公示和省级公示三级公示制度。
请各部门于6月15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和拟推荐对象的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原件(列出清单)报送人事处档案阅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