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 号)要求,为推动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校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工作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可优先推荐。
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2、必备条件:
⑴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一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⑵近三年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教学质量评定均为良好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为优秀。附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质和量由各附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⑶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②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③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⑤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⑥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二、选拔推荐的原则和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组织初评。要对申报人师德师风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有下列情形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1、公开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者;
2、违反学术道德,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3、违反学校教书育人有关规定,并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言行等;
4、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者;
6、侮辱、谩骂、体罚或动手打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7、参加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等活动者。
(二)2023年度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推荐名额1名,三所附属医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校内推荐名额以各支部为单位,请各支部推荐0-1名人选。根据分配名额,经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推荐,报校党委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并对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材料上报。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把师德师风作为一票否决条件,确保推荐质量。
(二)推荐单位于2023年5月25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
1、所在单位推荐报告;
2、《推荐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一份(签字盖章);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一份(纸质和电子版),人事处公共邮箱:rsc63526328@126.com;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论著、项目奖励等原件及清单(原件及清单顺序一致)。
教育厅通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由学校研究推荐后确定的人选上报。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