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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5-22 】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 )要求,为推动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校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工作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可优先推荐。

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2、必备条件:

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一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近三年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教学质量评定均为良好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为优秀。附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质和量由各附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③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二、选拔推荐的原则和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组织初评。要对申报人师德师风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有下列情形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1、公开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者;

2、违反学术道德,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3、违反学校教书育人有关规定,并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言行等;

4、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者;

6、侮辱、谩骂、体罚或动手打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7、参加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等活动者。

(二)2023年度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推荐名额1名,三所附属医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校内推荐名额以各支部为单位,请各支部推荐0-1名人选。根据分配名额,经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推荐,报校党委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并对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材料上报。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把师德师风作为一票否决条件,确保推荐质量。

(二)推荐单位2023525日(周四)下午下班前推荐人选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

1、所在单位推荐报告;

2《推荐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一份(签字盖章)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一份(纸质和电子版),人事处公共邮箱:rsc63526328@126.com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论著、项目奖励等原件及清单原件及清单顺序一致)。

教育厅通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由学校研究推荐后确定的人选上报。




                                    南阳医专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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