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南阳医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6-10 】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一、二、三附院: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宛医专校〔201178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南阳医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

1、评选条件:符合《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宛医专校〔201178号)中规定的相应评选条件。

2、评选名额:教学院系(部)按院系(部)教职工总数的15%推荐评选(其中专任教师所占名额为本院系(部)指标总数的90%左右);党群、行管、教辅等处室按支部人员总数的7%推荐评选;三所附院按照来校授课教师总数的15%推荐评选。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1、推荐程序:各单位按照分配指标等额推荐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2、推荐要求: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应在本单位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要对申报人师德师风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有下列情形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1)公开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者;

2)违反学术道德,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3)违反学校教书育人有关规定,并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言行等;

4)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者;

6)侮辱、谩骂、体罚或动手打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7)参加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等活动者。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617日(下周五)下午下班前将主管校领导签字的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报告报人事处周丽娜老师处。

联系电话:63526330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