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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专关于推荐选拔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9-14 】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一、二、三附院: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171)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优先申报符合选拔条件的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的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纳入此次选拔范围。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2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限第1发明人),为本单位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专利证书;到帐经费应提供合作单位银行出账单、工作单位银行入账单、发票及费用支出账目等凭据原件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排名前三位);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二、选拔推荐的原则和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组织初评。

(二)上报名额以各支部为单位,请各支部(系、部、院)推荐0-1名候选人。各附院均推荐0-1名候选人,附院具体推荐工作参照学校进行。今年市人社局分配给我校1个候选人名额,不得超指标推荐。根据《关于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宛组通〔20205号)精神,此次推荐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且符合选拔条件的专家人才给予倾斜,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学校人事处、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并对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组织材料上报。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916日(周三)1800前将推荐人选的《南阳医专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见附件1,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人事处,同时把《2020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 》(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22079543@qq.com邮箱。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