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选拔2019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1-28 】 点击:

南阳医专关于推荐选拔

2019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宛人社专技〔201916)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已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19741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在职在岗职工均可申报。

已获得过市学术技术方面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同级别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市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能够履行带头人义务,近三年连续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取得20182019年继续教育电子证书。

2、必备条件:

⑴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一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⑵近三年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教学质量评定均为良好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为优秀。附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质和量由各附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⑶符合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文件见附件1

二、选拔推荐的原则和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组织初评。

(二)上报名额以各支部为单位,请各支部(系、部、院)推荐0-1名候选人,一附院推荐0-2名候选人,二、三附院推荐0-1名候选人。附院具体推荐工作参照学校进行),今年市人社局分配给我校两个名额,学校人事处、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并对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组织材料上报。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9122日(下周一)1800前将推荐人选的《南阳医专2019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人事处。把《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 》(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邮箱22079543@QQ.COM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