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考核认定2018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按照南阳市职改部门要求,我单位考核认定2018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申报晋升、转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按照南阳市职改办《关于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职改办〔2013〕19号)执行。文件内容见附件。
三、提交材料说明
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审核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一式三份(A4幅面,正反打印);
2、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相关业绩材料原件;
3、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生成上报的电子文本申报信息。
四、有关说明
1、所有参评学历均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报教育系列初级职务,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3、所填表格中落款时间统一填写2018年12月30日。
4、《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下载地址: http://www.hnzc.gov.cn/glsoft/hnzcgr_setup20101110.rar;
5、表格中主管单位填写: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代码为:13063。工作单位分别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代码为:13063001;南阳医专一附院,代码为:13063002;南阳医专二附院,代码为:13063003;南阳医专三附院,代码为:13063004;南阳医专生活服务中心,代码为:13063005。
6、电子文本申报信息请以本人名字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22079543@QQ.COM。
五、时间安排
12月24日(下周一)全天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关于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
关于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宛职改办〔2013〕19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市成人教育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的范围及专业技术职务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类毕业生,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毕业生,符合考核认定条件,可认定为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考核认定人员,须从员级开始申报,未取得员级职务,不得直接申报助理级职务。“以考代评”系列、全日制普通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除外。
二、考核认定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资格。教育系列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新闻记者须取得记者证等。
(四)所学专业和现从事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五)接受相应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六)从取得成人学历之日起,满2年后可正常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七)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为“员”级职务;
2、中专学历,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专科学历,担任“员”级2年以上;本科学历,担任“员”级职务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的程序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由基层单位推荐,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县市区报同级职改部门审核批准,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市直单位报市职改办审核批准,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材料
《南阳市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表、人事档案(手续)、电子文本(U盘)等相关材料(均为原件)。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可登录“河南职称网”,点击“软件下载”,下载安装“个人版”程序,在个人版软件“录入其他评价信息”栏中录入本人信息,“取得资格方式”一栏,点选“考核认定”,待逐项录入完毕后保存,然后返回个人申报版主界面,点击“上报申报信息”,生成“txt”文档,保存到u盘即为电子文本。
2、无主管单位人员可直接到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办理,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可通过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
3、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政策规定即行废止。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