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关于办理2013年度
卫生资格、执业护士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二、三附院,护理系:
2013年度卫生资格、执业护士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需交材料:
办理2013年度卫生初级及执业护士资格证书:需提供考试准考证一份、与准考证同版2寸免冠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个人姓名、工作单位、取得资格名称、准考证号、联系电话)。
办理2013年度卫生中级资格证书:除交上述材料外,需另提交本人身份证、师级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证件原件与复印件需分开,依次排序装订。
每人一份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已由人事处统一集中打印,不需个人提交。
二、相关要求:
请以各自附院、部门为单位收齐需办证人员材料并按名单次序排序,于4月15日前集中交校人事处。务请尽量通知到所有需办证人员,逾期随下一年度考过人员办理。
附件:南阳医专2013年度卫生资格、执业护士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