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2014年度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名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接省人社厅文件通知,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我校在编和聘用并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考核在省人社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2号)规定的289个工种中进行(见附件1);二级(技师)考核在护理员、汽车驾驶员等138个工种中进行(见附件2);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装饰美工、蔬菜工、家畜繁殖工、闸门运行工、焊工、铣工、磨工、录音机械员、渠道维护工、客房服务员、汽车维修工、体育场地工、防疫员、钳工等14个工种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在报考之列。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考核当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二)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三)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四)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三、有关要求
(一)从2014年起,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合格人员在单位岗位空缺内进行聘用。
(二)转换岗位工种的工勤技能人员,首先应按照本人现岗位等级申报所转换岗位工种的考核,考核合格并累计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从首次取得本等级工勤岗位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可申报转换后岗位工种的升级考核。
(三)豫人社工考〔2014〕2号文件修订工种所涉及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工种设置目录范围内选择申报工种(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四)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的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度12月31日。
四、报考时间安排
我单位报考人员请携带《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请表》(附件3)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技工证、学历证书,于3月20、21日(周四、周五)两天集中前来办理报考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工种设置目录总表.xls
2、2014年工勤二级考核工种目录.xls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请表.doc
4、培训教材、包含工种对照表.xls
5、培训教材目录.xls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