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办公厅《河南省教育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5〕331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详见附件),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的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附件:教师攻读硕士.doc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