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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04 】 点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一、二、三附院: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职改办〔2015〕4号)精神,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博士研究生符合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符合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学校及各附院通过以考代评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注:2014年底前已通过推荐评审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直接顺聘,不再申报竞聘。

二、申报资格

1、博士研究生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到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申报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硕士研究生要求人事代理满一年以上;全日制本科生要求上编满一年以上。可申报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3、通过以考代评人员需符合申报聘任中、初级职务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初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规范录入(按初聘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3份;

(2)学历、学位、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相关业绩材料;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生成上报的电子文本。以本人名字命名发送至NYMCSJT@126.COM

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在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栏目下载。

2通过以考代评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聘任人员:

中级:(1)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执业证、外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以及学历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成果(专利、新药)证书及鉴定材料或文件。(业绩材料起止时限为任现职以来至材料公开展示截止之日,要求提交原件。论文须提供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万方或维普网目录检索页。)

(3)申报聘任­­­­­­ 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简表(附件一)2份。

初级: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和学历证件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申报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二)2份。

四、时间要求

请学校符合条件的人员,务于6月8日(下周一)到学校人事处上交各类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一、二、三附院中、初级聘任工作由各附院组织实施,人事处负责监督指导。

附件:

1、申报聘任____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简表.doc

2、申报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