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关于推荐选拔
2015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宛人社专技[2015]1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已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在职在岗职工均可申报。
已获得过市学术技术方面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同级别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具有求实创新,拼博奉献,团结协作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
2、必备条件:
⑴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一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⑵近三年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教学质量评定均为良好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为优秀。附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质和量由各附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⑶符合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文件见附件)
二、选拔推荐的原则和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组织初评。
(二)上报名额以各支部为单位,请各支部(系、部、院)推荐0-1名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其中临床医学系、护理系、中医系、基础医学部、公共教学部推荐0-2名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一附院推荐0-3名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二、三附院推荐0-1名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附院具体推荐工作参照学校进行),根据市人社局分配名额,学校人事处、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并对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组织材料上报。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推荐单位于2015年10月22日18:00前将单位推荐报告、《2015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签字盖章)、《2015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人事处。
电话:63526330,邮箱:rscxia@qq.com.
附件:1、《2015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doc》
2、《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xls》
3、关于做好2015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南阳医专人事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