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初聘、评审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接市人社局职改部门通知,全市2015年度初聘、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现已开始,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申报初聘和评审、转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人员。
二、申报条件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文件执行。文件内容见附件1。从2015年起,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全日制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需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不再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也不再单列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正常评审、转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职改办〔2013〕19号)。文件内容见附件2。
三、提交材料说明
(一)申请初聘初级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规范录入(按初聘录入)、打印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A4幅面,正反打印);
2、学历证书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相关业绩材料原件;
3、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生成上报的电子文本申报信息。
(二)申请评审、转评初级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南阳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审核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一式三份(A4幅面,正反打印);
2、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相关业绩材料原件;
3、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生成上报的电子文本申报信息。
四、有关说明
1、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和硕、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报教育系列初级职务,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3、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需在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面。
4、该项工作为2015年度工作,表格中的落款时间统一填写2015年12月30日。
5、《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下载地址:http://www.hnzc.gov.cn/glsoft/hnzcgr_setup20101110.rar;
6、表格中主管单位填写: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代码为:13063。工作单位分别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代码为:13063001;南阳医专一附院,代码为:13063002;南阳医专二附院,代码为:13063003;南阳医专三附院,代码为:13063004;南阳医专生活服务中心,代码为:13063005。
7、电子文本申报信息请以本人名字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NYMCSJT@126.COM。
五、时间安排
元月18日(下周一)全天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关于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阳医专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元月十四日
附件1:
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职[2006]23号
各省辖市和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省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和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
国家或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出版、档案、图书资料等,仍可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卫生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除外)。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申请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获得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但获得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累计三年以上,可聘任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三、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
符合初聘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初聘中级职务报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省人事厅备案。无主管单位人员的初聘工作,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办理。
申请初聘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业绩等相关材料。
河南省人事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2:
关于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宛职改办〔2013〕19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市成人教育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的范围及专业技术职务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类毕业生,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毕业生,符合考核认定条件,可认定为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考核认定人员,须从员级开始申报,未取得员级职务,不得直接申报助理级职务。“以考代评”系列、全日制普通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除外。
二、考核认定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资格。教育系列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新闻记者须取得记者证等。
(四)所学专业和现从事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五)接受相应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六)从取得成人学历之日起,满2年后可正常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七)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为“员”级职务;
2、中专学历,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专科学历,担任“员”级2年以上;本科学历,担任“员”级职务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的程序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由基层单位推荐,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县市区报同级职改部门审核批准,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并办理证书;市直单位报市职改办审核批准,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并办理证书。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材料
《南阳市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表、人事档案(手续)、电子文本(U盘)等相关材料(均为原件)。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可登录“河南职称网”,点击“软件下载”,下载安装“个人版”程序,在个人版软件“录入其他评价信息”栏中录入本人信息,“取得资格方式”一栏,点选“考核认定”,待逐项录入完毕后保存,然后返回个人申报版主界面,点击“上报申报信息”,生成“txt”文档,保存到u盘即为电子文本。
2、无主管单位人员可直接到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办理,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可通过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
3、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政策规定即行废止。
附件:南阳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审核表
2013年8月29日
附件
南阳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审核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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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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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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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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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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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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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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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
| 13
| 主管单位
代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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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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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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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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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 第一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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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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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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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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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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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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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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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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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名称及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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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任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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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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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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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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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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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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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记者等证书
名称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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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术团体
及社会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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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 任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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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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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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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
职以
来工
作完
成情
况及
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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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现
职
以
来
工
作
业
绩
及
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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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考核推荐意见
| 主管单位意见
| 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批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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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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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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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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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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