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792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体检及受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人员范围
参加了2015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并且合格人员及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人员;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教师系列的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
二、体检时间、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11月23日、24日(下周一、周二)早晨七点,
地 点:南阳师范学院校医院,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携带体检表2份(填写相关信息,贴上照片),体检费120元(直接交体检点)。
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下周四)下午五点之前交学校人事处。
三、报送材料种类
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必须黑水笔手填,不得涂改,须B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必须B5纸打印)。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必须B5纸双面打印)。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5纸复印)。
5、 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若申请人员类别为副教授职称以上的,须提交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者不需提交)(B5纸复印)。
7、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件、证书复印件(B5型纸单面复印)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复印件上由本人签字,原件交省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要准确、清晰。
注意:在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其中“申请任教学科”一栏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并且以部门为单位将所填写好的“河南省2015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nymcrsc@126.com。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样表.doc
体检表.doc
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doc
高校任教学科.xls
河南省2015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人事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