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一、二、三附院:
根据南阳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职改办〔2016〕9号)精神,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各附院通过以考代评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聘任中、初级职务条件人员。
2015年底前已通过推荐评审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直接顺聘,不再申报竞聘。
二、申报材料
申报聘任中级:
(1)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执业证、外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以及学历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成果(专利、新药)证书及鉴定材料或文件。(业绩材料起止时限为任现职以来至材料公开展示截止之日,要求提交原件。论文须提供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万方或维普网目录检索页。)
(3)申报聘任 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简表(附件一)两份。
申报聘任初级: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和学历证件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申报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二)两份。
三、时间要求
聘任工作即日起启动,6月20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受理。各附院中、初级聘任工作由附院具体组织实施,人事处负责监督指导。
附件:
1、
申报聘任____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简表.doc
2、
申报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南阳医专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