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关于2016年度高、中级
职称资格评审推荐和以考代评中级竞聘的
通 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2016年度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豫职改办〔2016〕40号)和省、市职称聘任相关政策,我校2016年度高、中级职称资格评审推荐和以考代评中级竞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符合今年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和2016年12月底以前通过考试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资格且符合聘任中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先由所在部门初审,部门负责人在评审简表上签字盖章后报校人事处。
三、提交材料
1、相关证件
毕业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外语成绩单、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2、业绩材料
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成果(专利、新药)证书及鉴定材料或文件。业绩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公开展示结束之前,要求提交原件。(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专利须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询打印的检索页。)
3、评审简表一式2份。(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10月10日全天人事处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南阳医专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A3版面).doc
南阳医专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