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办理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6-14 】 点击:

关于办理2016年度执业药师

资格证书的通知

接市职改办通知,将于近期集中办理2016年度执业药师考试通过人员资格证书,现将办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办理证书须提供:

①经南阳市职改办审查通过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汇总表》或《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②单位办证介绍信;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④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⑤贴有两张照片的《河南省 ­­­­­­­­­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填写内容须打印)。

无①条考生须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2、如本人现工作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与新单位聘任关系证明后方可通过现工作单位办理证书。

3、工作单位是异地的考生、考试报名时未经南阳市职改办审查的考生,暂不提交材料,不办理证书。

4、请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所有办证材料交学校人事处五楼西头办公室,逾期随下一年度办理。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