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办理2017年度卫生资格、执业护士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03 】 点击:

南阳医专关于办理2017年度

卫生资格、执业护士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二、三附院,护理系、中专部、国教院:

2017年度卫生资格、执业护士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需交材料:

办理2017年度卫生初级及执业护士资格证书:需提供考试准考证一份。

办理2017年度卫生中级资格证书:除交上述材料外,需另提交本人身份证、师级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每人一份打印填写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粘贴与准考证同版2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相关要求:

请以各自附院、部门为单位,于5月9日下午下班前收齐需办证人员材料并按名单次序排序,逾期随下一年度办理。

附件:

1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2、2017年度南阳市卫生中初级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名单.xls

3、2017年度南阳市执业护士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名单.xls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