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关于办理2017年度
卫生资格、执业护士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二、三附院,护理系、中专部、国教院:
2017年度卫生资格、执业护士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需交材料:
办理2017年度卫生初级及执业护士资格证书:需提供考试准考证一份。
办理2017年度卫生中级资格证书:除交上述材料外,需另提交本人身份证、师级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每人一份打印填写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粘贴与准考证同版2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相关要求:
请以各自附院、部门为单位,于5月9日下午下班前收齐需办证人员材料并按名单次序排序,逾期随下一年度办理。
附件:
1、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2、
2017年度南阳市卫生中初级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名单.xls
3、
2017年度南阳市执业护士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名单.xls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