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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南阳市第八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能竞赛汽车驾驶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11 】 点击:

南阳医专关于参加南阳市第八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岗位技能竞赛汽车驾驶竞赛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关于举办南阳市第八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能竞赛汽车驾驶竞赛活动的通知》(宛人社〔2017〕156号)文件通知,现将参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项。专业理论知识竞赛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卷面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技能竞赛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办法,满分为100分。竞赛内容以行业标准和相关专业教材为主要依据。

二、参赛人员

在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岗位上工作,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及以上证书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获奖奖励

(一)市竞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市竞赛个人一、二等奖获得者,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授予市“技术能手”称号。

(三)市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符合条件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奖励:

1、市竞赛个人一、二等奖获得者,已经是高级工的,直接取得技师资格;已经是初级工、中级工的,各晋升一个技术等级。已经取得技师资格的个人一、二等奖获得者,符合高级技师评审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高级技师评审。

2、市竞赛个人三等奖获得者,可提前3年申报上一技术等级。

3、市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四)文件中的竞赛个人一等奖对应第一名,二等奖对应第二、第三名,三等奖对应第四名至第十名。

(五)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具体要求

请以部门为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并于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报名情况报送人事处。具体竞赛时间、竞赛方案另行通知。

附件:工勤技能竞赛报名表.doc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