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
国际化培养资助对象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50号)精神,决定进行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对象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选派单位应严格把关,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
二、选派范围、条件和程序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外语能力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BFT考试高级水平或具备同等外语水平;曾在国外连续独立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
4.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选派范围和条件的人员,自行联系国(境)外培训研修单位,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见附件)。培训研修单位应为国际知名且专业对口的高等院校、企业或研究机构。
2、单位推荐。省直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和与国(境)外培训研修单位协议、科研水平(论文发表、研究成果、奖励、外语水平)等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省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处。
省辖市外国专家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的申报工作。
3、确定人选。省外国专家局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提出拟资助人选,在河南省外国专家局网站上公示。人选确定后,由培训人员、所在单位和省外国专家局签订《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四、申报材料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书一套(包括《申请表》,国(境)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出具的邀请函、培训日程,本人简历,身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科研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五、申报方式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省辖市外专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直接上报。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之前上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