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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14 】 点击:

南阳医专关于推荐选拔

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宛人社专技〔2018〕1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已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在职在岗职工均可申报。

已获得过市学术技术方面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同级别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具有求实创新,拼博奉献,团结协作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

2、必备条件:

⑴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一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⑵近三年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教学质量评定均为良好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为优秀。附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质和量由各附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⑶符合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见附件1)

二、选拔推荐的原则和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组织初评。

(二)上报名额以各支部为单位,请各支部(系、部、院)推荐0-1名候选人,一附院推荐0-3名候选人,二、三附院推荐0-1名候选人。附院具体推荐工作参照学校进行),今年市人社局分配给我校两个名额,学校人事处、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并对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组织材料上报。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8年9月20日(下周四)18:00前将推荐人选的《南阳医专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人事处。把《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邮箱22079543@QQ.COM

附件:

1、宛人社专技〔2018〕15号 关于做好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2、南阳医专2018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doc

3、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 .xls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