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一、二、三附院:
根据南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宛人社专技〔2022〕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在职在岗职工均可申报。已入选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不再参与选拔。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市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能够履行带头人义务,近三年连续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取得继续教育电子证书。
2、必备条件:
⑴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一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⑵近三年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教学质量评定均为良好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为优秀。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质和量由各附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⑶符合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见附件1)
二、选拔推荐的原则和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组织初评。
(二)上报名额以所在支部为单位,请各支部(系、部、院)推荐0-1名候选人,一附院推荐0-2名候选人,二、三附院推荐0-1名候选人。各附院具体推荐工作参照学校进行。今年市人社局分配给我校两个名额,学校人事处、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并对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组织材料上报。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22年4月18日(下周一)下午6点前将推荐人选的《南阳医专选拔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人事处。把《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 》(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738956084@qq.com。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