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和《关于2021年度南阳市职称申报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职改办〔2021〕31号)精神以及省、市职称聘任有关政策,我校2021年度高、中级职称资格评审推荐和以考代评中级竞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符合今年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和2021年12月底以前通过考试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资格且符合聘任中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先由所在部门初审,部门负责人在评审简表上签字盖章后报校人事处。
三、提交材料
1、相关证件
毕业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2、业绩材料
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成果(专利、新药)证书及鉴定材料或文件。业绩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公开展示结束之前,要求提交原件。(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应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成果奖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原始材料;科研项目完成指研究成果已结项验收或通过鉴定,应提供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结题验收报告、结项证书或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和学校原始申报材料及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专利须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询打印的检索页,同时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专利证书。)
3、评审简表一式2份。(见附件)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时间节点之后取得的业绩材料不再提交。
2.证件排列顺序依次为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毕业证、学位证并在左上角用蝴蝶夹装订(证件不要外皮)。
3.荣誉证书按评审简表上填写顺序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
4.论文、论著按评审简表上填写顺序依次排序,并在封面右上方用红色圆珠笔依次标注 ① ② ③ …及所在页码。论文需在目录及书中划出标题及个人姓名,并将所在页的旁页折叠(以书上方露出小角为宜);论著需将所编著章节折叠并附出版社字数证明。
5.科研奖励、项目、专利等按评审简表上填写顺序依次排序并用蝴蝶夹装订。(科研奖励证书必须与鉴定证书或文件装订在一起)
五、时间安排
人事处于10月20日(周三)全天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距离。
南阳医专人事处
2021年10月15日